专项招生
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体育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和《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经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确定我校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一、录取原则
1.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及我校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已在“体教联盟APP”或“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上报名、缴费且通过资格审核。
2.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130分。考生专项成绩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达到相应的专项测试合格分数线。
3.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体育专项成绩遵循《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项目专项测试成绩要求,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如项目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根据运动队队伍建设及竞赛需要由本科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进行项目计划调整。
5.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注:拟录取考生还须报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最终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单招管理系统”的录取结果为准。
三、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6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我校。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并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731-58290670
电子信箱:zsb@hnust.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