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招生
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政策
公费定向师范生是通过高考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公费培养本科层次专业课教师。
招生计划:共计70人,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8人,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12人。
培养模式: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进行;学制四年,前两年由高职院校负责培养,后两年由本科院校培养;达到本科毕业标准及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学校:湖南科技大学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持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
录取条件:执行我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人数不够,可降低20分),报考后的考生需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录取。
有关政策:(1)需签订《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2)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3)在校学习期间:①不能转学、转专业;②免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享受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的适当助学补助,享有学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奖资格。
(4)在服务期内:①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②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协议县市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违约金。
具体招生录取政策及招生专业计划以《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5]20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