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2017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1

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

公费定向师范生是通过高考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公费培养本科层次专业课教师。

根据湘教发【201714号文《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我校今年继续面向全省招生,向全省12个地市州34个县市区公费定向专业教师64人(详见附件2017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预分计划表(湖南科技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34人,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30人,并需组织实施对报考的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录取前按师范类专业要求进行面试工作。

培养模式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进行。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学校:湖南科技大学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及条件参加了2017湖南省普通高考,且考试成绩达到2017年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截至2017831日,年龄未满22周岁(199591日及以后出生)。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协议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不少于8年。

填报志愿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填报一个有关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志愿。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择一个招生学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具体定向到一个县市区)填报,并可以选择专业服从;同时选报了2所学校本类计划志愿的,以第一个学校志愿为准,同一个学校填报了多个专业志愿的,以填报第一个专业志愿为准。

录取条件:执行我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当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时,可适当降分依次增补面试考生,直至达到规定的比例人数,但降分最多不超过20分。),报考后的考生需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录取。

有关政策:1需签订《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2)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3)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免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4)在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协议县市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5)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违约金,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

详细规定见《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7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分市州分县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湖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