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政策

发布时间:2015-04-29

报考条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且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我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招生录取: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栏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前进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