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湖南科技大学基本情况介绍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本科招生第一批次覆盖全国。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7838人、研究生2845人,另有潇湘学院(独立学院)学生5742人。
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占地3000余亩,位于长株潭核心区,滨临九华国家经开区,沪昆高铁、城铁助你出行;学校是湖南省内最大的校园之一,樱花园、梅花园、月湖、明湖等“十园十湖”风光旖旎,建筑面积11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5亿元,纸质、电子文献总量643万册。
合理的学科布局: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及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潇湘学院(独立学院),91个本科专业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拥有3个国防特色学科,1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5个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2580人,其中专任教师1605人、正高职称302人、博士学位教师964人。有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四个一批”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5余人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
先进的科研水平: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模拟实验教学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4个省级实践教学平台,39门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开放的办学理念: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德国、意大利、瑞典、奥地利、爱尔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我国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招收23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及台湾地区交流生来校学习,定期派遣师生赴国(境)外学习深造或开展汉语教学。
学校网址:www.hnust.edu.cn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成绩达到均标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计划招收2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请将申请材料扫描(需清晰可读)于2019年5月25日前电邮至zsb@hnust.edu.cn,邮件标题为“2019年台湾学测生申请材料-姓名”,我校不接受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附件《湖南科技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学生申请表》,按要求完整填写及贴照片(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发送签名的扫描件;
2.学测成绩通知单(含报名序号,须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在校成绩(包括高一、高二各学期的平均成绩,含德行成绩和学业成绩)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台湾居民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个人申请。通过撰写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000字。个人申请要求打印并手写签名。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学测成绩,结合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择优录取。预录取的台湾学生名单须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其学测成绩进行确认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说明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在规定时间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4.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中国教育部2019年另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5.被录取的台湾学生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一致。
6.除本简章外,湖南科技大学还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86-731-58290670 58290993
传真:+86-731-58290147
湖南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hnust.edu.cn/
湖南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址: http://dwll.hnust.edu.cn/
邮箱:zsb@hn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