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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6-08

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学校位居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长株潭城区枢纽、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占地面积3107亩,孟春樱花绚烂,仲夏清荷听雨,金秋丹桂飘香,严冬腊梅傲雪。

一、历史沿革

学校始建于1949年8月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国家煤炭工业部在南方的唯一本科院校湘潭工学院与湖南省第二大本科师范院校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

二、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1个研究生院、19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90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7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十二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3.5万余人。

学校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教育硕士(EdM) 、翻译硕士(MTI) 、会计硕士(MPAcc)等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及“硕师计划”推免权资格,并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

三、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83人、正高职称329人、博士学位教师659人,有国家863计划主题专家1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评审专家1人、教育部科技委委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等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有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3人,湖南省百人计划2人,湖南省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9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38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79人。

四、办学条件

学校仪器设备总值5.1亿余元,拥有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页岩气资源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等23个国家、省部级自科类科技创新平台,有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基地、湖南省新型工业化研究基地、湖南省党建理论研究基地等9个省级社科类创新平台;有79个教学实验室(中心),其中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湖南省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1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43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有5个湖南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有159个固定实习基地、18个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

五、人才培养

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办学格局与育人体系。学校注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近年来,主持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75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一等奖1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8项,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39门。学生在德国红点设计大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赛事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毕业生以品行优秀、素质全面、能力突出而广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60多年来,已向社会输送了20余万名各类高层次人才。

六、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与学术创新。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570余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500项,年入校科研经费位居省属高校前列;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1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4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547项,推广新技术近100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28部;学校办有《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矿业工程研究》、《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等刊物,其中学报社科版入选CSSCI来源期刊、全国高校百强社科学报,学报自科版和社科版均入选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毛泽东研究”专栏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沐浴湘风楚雨、承载湖湘灵韵的科大人秉承“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校训,进一步弘扬和创新矿业工程与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艺术学院及专业介绍

学院设有美术系、设计系、雕塑系、音乐系、舞蹈系等五个系,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等八个本科专业,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近60人。教师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展览发表论文、入选作品500余篇(幅);在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60余项;出版专著、画册、教材100余部;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60余项。学院设有省级工业设计创新平台--“湖南省中小型机电产品设计中心”,“艺术作品实践与产业化研究所”和“湖湘音乐文化研究所”两个校级研究所。现有在校本科学生近1500人,硕士研究生150余人。

学院拥有美术楼、音乐舞蹈教学楼、雕塑教学楼、艺术设计教学楼。资料室现有藏书一万余册,期刊六十多种。拥有价值近一千二百余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为广大的艺术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学院历来注重人才培养质量,优秀学子不断涌现。有身患眼疾却勇于追逐雕塑梦想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赖庆林;有深入贵州,为贫困家庭拍摄全家福,并被《光明日报》、《人民日报》连续报道的“爱心使者”李进;有意大利维琴察音乐学院首位中国研究生杨多艳。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比赛,获“国际设计界的奥斯卡”——德国红点设计大奖,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二等奖,“芙蓉杯”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优秀奖,学生设计作品入选了“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在各级展览和比赛中入选、报刊杂志发表和获奖的学生作品与论文近600幅(篇)。学院已向社会输送了3000余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美术学 (校级特色专业)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艺术理论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具有美术史研究、美术评论、美术教育、当代视觉文化策划与管理、文化遗产研究与管理、美术专业创作等方面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美术学、教育学、艺术学理论,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透视与解剖学、中国民间美术、心理学、美术教育学、中小学美术教学论、绘画基础、绘画表现、设计基础等课程。

就业去向:中、小学,高职院校、高等学校、美术馆所、博物馆、文化企事业单位。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视觉传达设计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高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设计学、传播学、心理学

主要课程:设计概论、中外设计艺术史、大众传播学、广告学、消费心理学、计算机辅助图形设计、图案与装饰基础、文字与编排、图形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装帧设计、平面设计与印刷制作、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专业设计公司、高中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环境设计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环境艺术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外设计、住居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干学科:设计学、人机工程学、建筑学

主要课程:中外建筑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设计效果图表现、人体工程学、制图、模型制作与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视觉传达、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专业设计公司、高中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产品设计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产品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科学研究机构从事以工业产品创新为重点的策划、设计、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研发相关的交互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施设计或展示设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复合人才。

主干学科:设计学、人机工程学

主要课程:工业设计史论、中外工艺美术史、工程制图及CAD、工业设计人机工程学、造型材料与工艺、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设计表达、模型制作、产品开发设计原理与方法、产品系统设计、人机交互设计、产品可持续设计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到专业设计公司、高中等院校、科研机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类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雕塑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强调造型基础,同时注重将创新理念、艺术方法论引入基础教学,培养能从事城市雕塑、装饰雕塑、创作、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雕塑教学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工学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史、中外雕塑史、素描、泥塑(浮雕、圆雕)、陶艺、综合材料、雕塑创作构图等。

就业去向:雕塑研究院,工艺美术研究所以及与雕塑专业相关的各种工厂、艺术创作机构,各类中高等专业学校等需要雕塑人才的事业单位。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分钢琴、声乐、舞蹈、理论、作曲、器乐、指挥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中、高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培训、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教育导论和教材教法、教育心理学、声乐、钢琴、器乐、中国当代音乐、歌曲写作、电脑音乐等。

就业去向: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文艺团体及其他需要音乐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本专业招收音乐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画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设有国画、油画、水彩、版画四个专业方向。

主干学科: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主要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概论、构图学、应用解剖与透视、素描、色彩、绘画等课程。

就业去向:画廊、博物馆、美术馆、网络媒体美术等绘画创作、研究与交流机构,中高等专业学校,文化企事业单位。

本专业招收美术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艺术舞蹈方向)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等技能和专业理论素养,并接受舞蹈表演专业的基本训练,掌握舞蹈表演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舞蹈学、音乐学

主要课程:芭蕾基训、古典舞身韵、毯功、民族民间舞蹈、舞台化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舞台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作品赏析、中外舞蹈史、舞蹈音乐剪辑与制作等

就业去向:专业表演团体、文化馆站、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需要舞蹈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本专业招收舞蹈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学制:本科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舞蹈学、体育学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体育舞蹈、流行舞蹈等表演能力、创编能力和教学能力,符合舞蹈表演发展需求的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舞蹈学;体育学

主要课程: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解剖学;现代舞;爵士舞;拉丁舞;摩登舞等专业技能和理论课程。

就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各类专业表演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各级各类学校、舞蹈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社区文化机构、社团组织(协会)、影视传媒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

本专业招收舞蹈类文史、理工学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

名称

层次

学制

学费

标准

(元/年)

招生科类

招生省份

湖南

北京

江苏

福建

湖北

浙江

山东

广西

安徽

江西

山西

河南

新疆

云南

美术学

本科

四年

8000

14


2

2

2

1

2

1

2

2

2

2

3


15



1


1


1



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四年

8000

2

2

1


2


2

1

2

2


2

2


5





1


1



1




环境设计

本科

四年

8000

3

2

1

1

2



1


2

2

2

1


5



1


1


1







产品设计

本科

四年

8000

9

2

1


2

1



2

2



1


15














雕塑

本科

四年

8000

12


1

1

2

2


1

1

2

2

2



4







1







绘画

本科

四年

8000

23


2

1

2

1

2

1

2

2

2

2

2


11



1


1





2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6000

29


7

7


8



7



7



25














舞蹈表演

(艺术舞蹈方向)

本科

四年

8000

15







2






3

6







2






2

舞蹈表演

(体育舞蹈方向)

本科

四年

8000




2

4







8


2




2

5







5


2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相关部门公布的为准。2、专业收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报考须知

(一)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和雕塑专业招收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音乐学招收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舞蹈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招收艺术统考舞蹈类(云南、广西)和音乐类统考且参加省组织的舞蹈面试合格(湖南)的考生;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招收艺术舞蹈统考(福建)、艺术类体育舞蹈统考(河南、云南)、艺术舞蹈类统考(湖北)的考生。我校2015年没有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

(三)入学及复查: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