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湖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04-01

   日前,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在湘高等院校2016年度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考核评估结果通报》(湘教考发[2017]2 号),我校荣获“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至此,我校已连续五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校2012年成功进入湖南省本科一批招生行列,2015年实现全国本科一批招生,2017年实现24个省份全部专业本科一批招生,是省内同升格的五所本科一批院校中实现全国一批招生最快高校,实现全部专业本科一批招生省份最多高校。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26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继续保持了“零违规、零举报”的良好招生声誉。2016年学校高质量圆满完成了普通类、美术类、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公费定向师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9个招生类别及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等近100个批次的共计8573人招生录取工作。同时生源质量大幅提升:学校本科一批招生人数占招生总人数的90.25%,比2012年增加24.64%;辽宁、黑龙江、贵州、新疆、安徽、河南、西藏等省份投档线超本科一批控制线30分,河北、山东、海南、四川、湖北等省份投档线超本科一批控制线20分。